溢油事故

溢油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和处置方法

在石油勘探、开发、炼制及贮运过程中,由于意外事故或操作失误,造成原油或油品从作业现场或贮器中外泄,流向地面、水体、海滩或海洋等,这一现象称为溢油。溢油也指其它类型的碳氢化合物如家庭取暖用油、重渣油及苯、己烷等有机溶剂的溢出。

由于溢出的物质类别不同,密度不同,所形成的油膜厚度也不完全相同。轻质油扩散面积大,形成的油膜较薄;而重质油形成的油膜较厚,厚度可达数厘米。根据油膜层的特点,可采用经验法,即目视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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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吉”号事故海域污染发现最大溢油分布区约36平方公里

   1月22日下午至23日上午,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2502船继续在东海海域油轮碰撞事故现场开展监视监测。

   22日下午,海警船舶在沉船点东南5公里处发现长约2公里、宽约1.5公里的银白色油污带,受风浪影响呈离散分布,油污厚度较小,向东南方向漂移。

   23日卫星遥感影像解译发现,在图像覆盖的海域范围内监测到多处溢油分布区,总面积约93平方公里,其中面积最大的溢油分布区约36平方公里。

   国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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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造成溢油事故将直接处以罚款

  9月5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强调了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者对海洋环境污染的修复赔偿及罚款处分等。

  意见稿规定,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者破坏海洋生态,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包括处理海洋生态损害产生的处置措施和损害消除费用,海洋生物资源和环境容量恢复到原有状态的损失费用等。

  意见还明确,发生溢油事故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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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溢油事故油田30日溢油量0.85升

  国家海洋局31日公布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环境监视监测情况显示,10月30日C平台附近有油花溢出,当日溢油量约0.85升。

  根据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开展的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环境监视监测,30日C平台附近有油花溢出,最少7个/分钟,最多21个/分钟,当日溢油量约0.85升。B、C平台附近海域未见油带。

  在清污工作方面,当日进行了C平台水下探摸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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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修订海上溢油应急预案

  记者15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日前新修订了《国家海洋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预案》,在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事故,将根据溢油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设定为4个等级的应急响应,分别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国家海洋局还新设立了应急组织机构,包括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溢油应急管理委员会和现场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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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纳艾杰尔应对“溢油事故”,监测海洋污染程度

  对于近日的油田溢油事故,博纳艾杰尔可以提供检测环境污染程度的前处理产品,详情致电400-606-8099!或者邮件至service@agela.com.cn

  敬请关注后续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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