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7月21日消息,商务部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23年5月23日收到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中国丙酸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丙酸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
2015年8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25号公告,决定自2015年8月19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日本8.0%-9.1%,美国17.4%-41.7%,实施期限2年。
2018年7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57号公告,决定自2018年7月11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5年。
2020年9月25日,商务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 告
2019年 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19年6月14日收到南京诺奥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京荣欣化工有限公司和淄博诺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正丙醇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正丙醇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2012年11月23日,印度反倾销局对外宣布其根据印度太阳能生产商协会申请,决定对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北、马来西亚和美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